设为首页收藏本站

帕金森病友之家

 找回密码
 立即注册
搜索
帕金森病友之家 首页 查看评论
引用 游客 2004-7-24 18:38
才读三五行,不由泪沾襟。是我特脆弱,同病相怜悯?我住巢湖市,君在平南城,两地虽遥远,都有大好人,医保送温情。药费可报销,手术给支撑,你我平常辈,怎说不幸运。待到康复日,爱心献人民。     王之一     2004。7。
引用 游客 2004-6-14 03:06
急就发表,夫人看后提出意见。现修改如下:
得了帕金森, 
不怕称死缓。 
通常没处决, 
就得改判期。 
有期就有望, 
总会自由来。 
我已病十年, 
仍能走上班。 
用药可控制, 
引用 游客 2004-6-14 02:31
得了帕金森,
不能称死缓。
死缓二年后,
不处就有刑。
有刑就有望,
终有自由日。
我已病十年,
仍能去上班。
用药可控制,
科学在发展。
治疗加等待,
生命更光彩!
   福建日报祝文善
引用 张自通 2004-4-6 00:19
好!读来感人。希望网友积极发表鼓舞斗志的文章,不要向病魔投降。
验证问答 换一个 验证码 换一个

Archiver|帕金森病友之家 ( 粤ICP备10231723号 )  

GMT+8, 2024-4-29 06:32 , Processed in 0.056705 second(s), 7 queries .

Powered by Discuz! X2.5

© 2001-2012 Comsenz Inc.

回顶部