渡口 发表于 2003-5-4 19:33:19

“脑起搏仪”为何不能纳入医保范围?

心脏起搏器、人工关节等各种人工器官能纳入国家的医保范围。不知为何“脑起搏仪”却被医保拒之们外?




以下是国家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范围的部分内容:




二、基本医疗保险支付部分费用的诊疗项目范围


(一)诊疗设备及医用材料类


应用X-射线计算机体层摄影装置(CT)、立体定向放射装置(伽马刀、X -刀)、心脏及血管造影X线机(含数字减影设备)、核磁共振成像装置(MRI)、单光子发射电子计算机扫描装置(SPECT)、彩色多普勒仪、医疗直线加速器等大型医疗设备进行的检查、治疗项目。


体外震波碎与高压氧治疗。


心脏起搏器、人工关节、人工晶体、血管支架等体内置换的人工器官


体内置放材料。


各省物价部门规定的可单独收费的一次性医用材料。


(二)治疗项目类


血液透析、腹膜透析。


肾脏、心脏瓣膜、角膜、皮肤、血管、骨、骨髓移植。


心脏激光打孔、抗肿瘤细胞免疫疗法和快中子治疗项目。

yhykkk 发表于 2003-5-5 12:40:16

我们一直在期盼,不知何时“脑起搏仪”才能纳入国家的医保范围,我想到那时真正步入小康社会。可现在与其他已被纳入国家医报费的体内人工置换器官相比,DBS这昂贵的高科技医疗仪器,国企无法承受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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